雙語翻譯人員申請資格:

一、應具備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且其雇主應為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聘僱從事雙語翻譯工作之人數:

  • 以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五分之一為限(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計算,應以申請招募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委託管理外國人人數計算,同一國籍每50人聘僱1人。
  • 受聘僱之外國人人數,合計不得超過16人。
     

外籍廚師及其相關工作申請資格:

一、應具備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且其雇主應為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二、任職於國內外從事廚師及其相關工作飯店或餐廳之任職期間不得少於1年。

三、外國人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聘僱從事廚師及其相關工作之人數如下:

  • 受委託管理外國人10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得聘僱廚師2人及其相關工作人員1人。
  • 受委託管理外國人200人以上未滿300人,得聘僱廚師3人及其相關工作人員2人。
  • 受委託管理外國人達300人以上,每增加管理外國人100人者,得聘僱廚師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各1人。
  • 上開受委託管理之外國人不同國籍者,應分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