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辦產業特定製程、專案規劃申請、國外招募選工、入境後流程控管、輔導管理

雇主資格: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特定製程案件: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即3K製程)及其關聯行業的製造業者。
  2. 國內新增投資案件:製造業者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並於102年3月13日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內新設立廠場,且取得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者。
  3. 臺商回臺新增投資案件:製造業者赴海外地區投資2年以上,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並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臺商資格認定文件後3年內完成新設立廠場,取得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且其投資金額與預估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規定下列條件之一:
    條件一、高科技產業之製造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5億元以上,或其他產業之製造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
    條件二、新增投資計畫書預估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核發之日起,1年內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
  1. 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或免工廠登記證之證明文件或者依工廠管理輔導第34條規定申請補辦之臨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2. 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工廠生產流程圖、工廠平面圖、機器設備平面圖。
  4. 公司簡介及主要生產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5. 檢附最近一年依法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之機器設備明細及資產負債表)。
  6. 工廠設立未滿一年者,應檢附新購置機器設備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


註:移民署即起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更名為「移工」,不再稱「外勞」,以回應社會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


註:移民署即起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更名為「移工」,不再稱「外勞」,以回應社會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

收費項目

費用

費用負擔

說明

1.國內服務費 / 人

第一年 / 每月

1,800

工負擔

 

第二年 / 每月

1,700

工負擔

 

第三年 / 每月

1,500

工負擔

 

2.體檢費 /4次

2,000/ 每次

工負擔

 

3.居留證費 / 3次

1,000/ 每年

工負擔

 

4.機票費用 (泰國單程)

--

工負擔

依照各航空公司 淡、旺季票價為準

5.機票費用(菲律賓單程)

--

工負擔

依照各航空公司 淡、旺季票價為準

6.機票費用(印尼單程)

--

工負擔

依照各航空公司 淡、旺季票價為準

7.機票費用(越南單程)

--

工負擔

依照各航空公司 淡、旺季票價為準

8.移工基本薪資

每月 / 28,590

雇主負擔

 

9.就業安定費

每月 / 2,000人

雇主負擔

 

10.健保費

每月 / 付 1,384

雇主負擔

移工負擔 每月 / 付443

11.勞保費

每月 / 付2,301

雇主負擔

移工負擔 每月 / 付658

12.50萬元意外險

每年 / 付1,000

雇主負擔

 

※114年1月1日起因基本工資調整,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

註:移民署即起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更名為「移工」,不再稱「外勞」,以回應社會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